沾益区人民法院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本报讯 近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沾益区人民法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2月,沾益区人民法院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近年来,沾益区人民法院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并常态化开展“我们的节日”等文体活动;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在社区共治共建、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聚焦审判职能,加大基层社会治理力度,助推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高地,创设为民服务“新驿站”,全方位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
沾益区人民法院通过努力拼搏取得了一系列亮眼成绩,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李蓓 任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