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新闻曝光果味电子烟“盯”上未成年人。在上海、广东、湖南等地调查过程中,一些中学生告诉记者,同学当中吸果味电子烟的大有人在。一些吸电子烟的中学生告诉记者,只要不穿校服,在很多销售场所都能轻易买到电子烟,甚至是调味电子烟。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果味电子烟最大的特点就是口味多样、凉爽清香,当电子烟被装扮成“时尚单品”,欺骗性和诱惑性大大增强,使一些年轻消费者浑然不觉自己在“抽烟”,以至于果味电子烟成为不少青少年的第一口烟。
(新闻来源:人民网)
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电子烟既然是以“吸烟”为卖点,就必须远离未成年人,这是底线。果味电子烟“盯”上未成年人,不但暴露了不法分子无孔不入的逐利冲动,而且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对电子烟产品“验明正身”的基础上,需要加强全流程监管、实现全方位覆盖。
国家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对于违法生产和销售果味电子烟的行为,不但需要加大打击力度,而且有必要顺藤摸瓜斩断背后肮脏的利益链。只有给法律法规通上“高压电”,为公共安全筑起“防火墙”,才能规范市场秩序,使广大青少年免受果味电子烟的侵害。 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