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琳娥) 2024年以来,曲靖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大气污染物治理,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8%。
在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我市实施《曲靖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行动方案》,开展城市扬尘、汽修企业、加油站、餐饮业、工业企业等大气污染源排查;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焦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2024年,我市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877万元,实施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项目12个。组织25家工业企业开展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编制完成《曲靖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摸清大气污染物来源。
在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我市狠抓重度污染水体稳定脱劣攻坚及水质提升工作,整治不达标水体,防止好水变差;开展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梳理全年全市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情况,摸清减排项目底数;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管理,依法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常态化开展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国控、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97.4%,无劣Ⅴ类断面;1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中向好,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
在打好净土保卫战方面,我市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罗平县、宣威市3个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推动实施宣威市、会泽县、陆良县、师宗县4个县(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推动实施宣威市6个重大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工程项目;动态调整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75%;完成曲靖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地下水饮用水源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在100%;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推动罗平县3个非正常运行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1个出水水质未达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完成整改,完成陆良县14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8.4%、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