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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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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日期: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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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锦文 李书明) 记者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曲靖市地方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曲靖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个协同立法地方性法规。至此,广西百色市、贵州黔西南州、云南曲靖市实现了滇黔桂的“三州市”对万峰湖协同保护的立法目标。

万峰湖流域涉及三省(区)五县(市),是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供给地。多年来,滇黔桂三省(区)对非法网箱养殖、生活污水直排等污染水体事件开展了系列整治,但由于万峰湖流域治理涉及多个市(州)、多个领域、多个部门,难以形成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和保护监管体制机制。因此,制定符合万峰湖保护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黔西南州、百色市统一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本州(市)制定的万峰湖保护条例。2025年1月1日实施的《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保护对象和适用范围、保护区划定、保护和发展原则、区域协作、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能职责、渔业管理、畜禽养殖、船舶运营管理等内容。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主管部门做好万峰湖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张玉华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预警监测和用好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万峰湖流域入湖排污口整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共同守护好万峰湖的绿水青山。

罗平县副县长张国志说:“罗平县将以贯彻《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为契机,结合近期滇黔桂三省(区)五县(市)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开展的万峰湖区域生态保护和一体化发展总规编制工作,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大力发展林下种养、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等不破坏生态也能发展经济的绿色低碳循环生态产业,强化产业支撑,做好绿水青山的‘后半篇文章’,把万峰湖建设成‘湖里可以钓鱼,山上可以采果’的新时代世外桃源,形成具有罗平特色的万峰湖生态旅游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