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马龙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生(幼儿)家长与学生(幼儿)共同用餐,形成“小陪餐”模式,既确保了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又促进了师生(幼)之间、家长与学生(幼儿)之间的互动,学生(幼儿)“舌尖上的安全”得到“大保障”。
■责任共担,增强师生(幼)、家长认同感
马龙区先后制定10项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幼)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师生(幼)用餐安全。全区82所中小学(幼儿园)任命食品安全总监82名、食品安全管理员82名,履行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责任,将学生(幼儿)“舌尖上的安全”落细落实。压紧82所供餐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家长代表、家委会成员代表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与学生(幼儿)集中用餐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增强师生(幼)、家长的认同感。
■饭菜同吃,提升师生(幼)、家长幸福感
马龙区82所集中供餐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家长代表、家委会成员代表与学生(幼儿)“同坐一张桌子、同吃一锅饭菜、同守一条底线”,交流互动,营造了师生(幼)、家长和谐用餐的氛围。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家长代表、家委会成员代表与学生(幼儿)一同交伙食费,轮流到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与学生(幼儿)共同用餐,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流程以及饭菜外观、口味、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填写陪餐记录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中小学(幼儿园)跟进指导食堂提高饭菜和服务质量,提升师生(幼)、家长幸福感。
■齐抓共管,增强师生(幼)、家长安全感
马龙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责任人13人先后3次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曲靖衡水实验中学、曲靖市马龙区龙翔中学等学校陪餐,对学校食材质量、食品加工流程、从业人员服务态度、饭菜价格、食堂环境卫生、陪餐制度等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所有供餐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小学(幼儿园)主体责任信息公示栏等,面向家长、社会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服务单位承诺、供货商资质、学生(幼儿)餐食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师生(幼)、家长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