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消费者反映,网购时莫名其妙被开通了电商平台的“先用后付”等功能,一不留神“0元”拍下了商品。有网友吐槽“爷爷在某电商平台先用后付买了9块手表3口锅”“小孩子偷玩手机不小心买了20多个头盔”……并且“先用后付”一旦捆绑了“免密支付”,购物就跳过了输入支付密码确认的过程,更容易“误点”下单。 (新闻来源:新华网)
评:“先用后付”作为一种新兴支付方式,和传统支付方式相比,具有延长付款周期、降低利息费用、申请方式便捷等特点,可以起到便利消费和引流促销的作用,技术创新值得鼓励,但不能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先用后付”既要能“一键开通”,也要能“一键关闭”。在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明确了经营者在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义务,这对经营者合法依规地提供“先用后付”等功能具有规范和指导意义。平台在推出“先用后付”等创新功能时,必须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相关部门在监管时,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黄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