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英:
关于申请执行人曲靖市凯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刘红英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对你所有的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天瑞家园第1幢A区第17层1704号房屋(合同备案登记号:QJ2012061505474)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0)云0302执2106号执行裁定书、《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公告,即视为送达。对《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公告期限满10日内,公告期满后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