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和)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表彰了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其中,云南省48个(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表彰,我市有2个模范集体受到表彰。
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这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评选表彰旨在引领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
我市的麒麟区南宁街道瑞东社区党委、宣威市西宁街道靖外明德小学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两个单位长期立足基层一线,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面实绩突出,为我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