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曲靖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贯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集全市之智、举全市之力,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强化党建引领
曲靖市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载体,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具体路径,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领域全过程,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市委、市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各级巡察、政绩考核,作为曲靖市“十四五”规划和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教育主体培训班、公务员初任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和“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工作委员制和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构建市、县、乡、村四级高位推动、各部门通力协作的整体联动工作网,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全面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强化法治保障,将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治建设“1+3”规划体系、法治责任“1+3”制度体系和法治创建“1+3”指标体系,融入《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修订完善《征求立法意见及反馈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
加快构建党建引领、城乡一体、条块协同、精准服务的党建引领基层民族事务治理新模式,选派1188名职级干部和专业人才下沉乡(镇、街道)、5114名基层治理工作队队员入驻村(社区),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障下倾。建设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设立民族事务“一站式”服务窗口,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纳入基层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定制开发曲靖市域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曲靖治理”App,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深化宣传教育
曲靖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范畴,多措并举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182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34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6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和3846所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入开展“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教育和国情教育。 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