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太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云南励拓建设有限公司与居委会买卖合同纠纷已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做出了(2021)云03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居委会差欠云南励拓建设有限公司货款本金18637080.35元及违约金973085.37元,两项金额合计19610165.72元。
自该判决生效至今,居委会没有偿还公司任何的款项,致使公司陷入债务危机,现为了化解公司债务,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前述居委会差欠公司的货款本金及违约金一并转让给曲靖市马龙区德励工贸有限公司。其后由曲靖市马龙区德励工贸有限公司具体向居委会主张债权。
请太和街道太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曲请市马龙区德励工贸有限公司履行上述款项的支付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公司:云南励拓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