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暑时节,热浪逼人。一场雨后,罗平县城城区的树木、花草更加生机勃勃,清新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目之所及,街道干净整洁,小区环境优美宜居,公园鸟语花香……可谓步步有绿意,处处皆美景。
对于市民来说,眼下的罗平“绿在城中,美在心中”,处处彰显着活力、释放着魅力、蕴藏着动力,一幅怡人的绿美画卷跃然眼前。
近年来,罗平县已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个殊荣。截至目前,罗平县城建成区面积21.63平方公里,人口12.24万人。建成区内现有各类绿地869.11公顷,绿化覆盖面积945.76公顷。城市绿地率达40.18%,绿化覆盖率43.72%,公园绿地面积171.2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98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42%,林荫路覆盖率72.80%。
紧盯任务
高质量推进绿美行动
近年来,罗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绿美城市建设“增绿提质”要求,以“峰林花海、田园景观、绿美罗平”为主题,通过“绿美街道提质、盘活空地增绿、打造示范绿廊(绿道)、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创建绿美社区和绿美街区”等方式,推动绿美城市建设。
2022年,罗平县以提质增绿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要求,大力推进公园、游园等绿地景观建设,不断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打造城市绿化景观,推进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创建“特色鲜明、景观优美、幸福宜居”的绿美罗平。
2023年,罗平县全面启动绿美重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县城街道绿化景观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绿廊体系初步形成,绿地覆盖率逐年提高。
在绿美城市建设过程中,罗平县始终坚持“一山一花、一峰一色、一村一景、一街一景”的城市风貌建设目标,打造“一街一景”“四季有色”的城市风貌。
眼下的罗平县城,一棵树、一朵花、一片绿,不仅美化城市环境、彰显城市绿色底蕴,更践行“绿化为民、绿化惠民”的宗旨,同时承载着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对照清单
抓实绿美项目建设
自实施绿美行动以来,罗平县结合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项目清单,启动实施绿美街道提质、盘活空地增绿和绿美重点项目,示范绿廊(绿道)、城市公园等绿美项目建设。
重点把绿美社区建设与城市更新和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有机结合,高标准、系统化打造“特色鲜明、景观优美、幸福宜居”的绿美社区。同时,推动公园项目建设按照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分片区、分重点、分批次适时启动罗平县花海大道景观长廊绿化提质、花海小游园建设、太液湖公园提升改造、二保厂游园建设、鲁布革憩园建设等项目,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
该县以“一个街区一个主题”为原则,推进彝族风情街区、金花玉湖文旅小镇街区的创建,形成绿化特色鲜明,绿化形式多样,具有生活、商业、商务、休闲等功能特质的示范街区,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同时,以城市街道为基本单元,创建具有观赏性、艺术性,能展现人文特点的城市示范街道。
此外,结合罗平县交通系统及绿地相关规划,积极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推行“绿道+”模式,打造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休闲体验与审美感知相统一的城市绿道,推动九龙大道提质改造工程(宜康医院至氮肥厂)建设。坚持以重点项目实施带动绿美城市建设,聚焦县城主要通道和重要门户节点,推进菜花节主会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高速公路罗平收费站北入口景观建设、花海大道景观长廊提升改造等工程,有效提升城市魅力。
创新举措
推进公园广场增绿补绿
罗平县按照“先绿后供、先绿后用、应绿尽绿”的工作思路,将符合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且地块规模小、分散、不具备土地出让开发条件的批而未供土地作为永久绿地建设“口袋公园”。要求县级收储土地无偿移交责任单位或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和管护,各街道自持土地由责任单位自建自管。
对地块位置较差、公共配套不全、短期内不能出让的批而未供土地,按照收储结算责任划分相应实施主体,公共绿地区域采取种植“乔木+地被”的方式实施永久绿化,待出让区域采取混播草籽方式实施临时绿化。对供而未用长期闲置的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责任,协商产权人实施临时绿化,若产权人不实施绿化,由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依规根据处置责任实施临时绿化。
因地制宜推进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完善城市绿地设施和服务功能,构建规模适宜、均衡分布的城市公园体系,提升公园品质,健全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公园绿地服务,增设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在城市原生态格局的基础上布局“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三级绿地,确保“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形成罗平“蓝绿交织、公园棋布”的城市蓝绿基底,塑造“花园罗平”。
据了解,该县现有公园绿地22处,面积共计171.28公顷。公园内植物、各类景观要素及配套服务设施色彩搭配美观、群落配置合理,与公园主体设计相呼应,充分展示了城市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