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人们在人身和财产等方面没有受到威胁、危害,没有遭遇风险、损失的状态。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必须使人们的人身及财产有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建设平安曲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也是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前提,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须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使人民群众能够安全地生产和生活。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体现在各个方面,具体说来包括秩序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这些安全需求体现在法律上,就是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要得到法律的确认和切实保障。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实现和维护这些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在立法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将人民群众的安全诉求转化为立法的制度设计,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法律制度。在法治实施方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那些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依法打击,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维护公共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还要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体而言,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发动人民群众参与预防、制止、检举、制裁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尽早尽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过程有群众参与、成效由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满意。
动员人民群众共建平安曲靖,需要增强公民在安全问题上的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要善于引导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避免作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当行为。提高舆论工作实效,大力宣传人民群众参与维护公共安全的先进事迹,促成风尚、树立导向,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安全、抵制危害安全行为的道德法律共识和自觉行动。让人们认识到每个公民都是平安的享有者,更是平安的建设者和维护者。
通过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自觉维护社会安全,巩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平安曲靖注入强劲动力,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让平安曲靖这张名片更加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