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公开(第二十八批)
按照群众信访举报办理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曲靖市第二十八批21件群众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表5.1)向社会公开。
截至2024年6月16日,移交曲靖市的第二十八批21件群众投诉举报件,均按期办理、反馈,按照办结情况,其中:已办结12件,阶段性办结1件,未办结8件;按照调查核实情况,其中:属实1件,基本属实6件,部分属实14件。对查证属实(含基本属实和部分属实)的21件正依法依规对涉事对象进行调查处理。
表5.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单位:件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X3YN202406050078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183号意尔康鞋店、帝卡洛婚纱摄影、顺风行、完美百货等,阿诗玛时代广场楼下聚名品、中国电信、OPPO手机、衣天下等,在营业推销过程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产生的噪声扰民。麒麟区噪声现场核查时,投诉举报涉及的8家商户中,“完美百货”存在使用喇叭招揽顾客的现象;其余7家商户在节假日促销和店庆活动过程中均存在音响音量较大的情况,产生噪声扰民。基本属实1.加强教育劝导。2.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消除高音揽客的影响。1.加强教育劝导,督促商户在日常经营、促销活动期间调低音响音量,在居民休息等时段,禁止商户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设备。2.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每天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高音揽客行为,消除环境影响。已办结无2X3YN202406050076前期反映曲靖市宣威市宝山镇铁业社4600平方米厂区内部闲置地被部分村民违建房屋导致环境脏乱差问题,厂区内仅拆除陶某某1户违建房2间,目前社区环境依然脏乱差。宣威市生态1.经查,厂区内仓库、锅炉房等20间房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建成,上述建筑不认定为违法建筑。2.2009年,铁厂职工陶某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厂区东边建成2间占地85平方米的简易房,属违搭违建建筑,2024年5月28日宣威市宝山镇人民政府已组织拆除,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洁,现厂区内无违搭违建建筑。3.经现场调查,违搭违建建筑拆除后,仍有部分垃圾及残渣未清理干净。部分属实加强铁厂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宣威市宝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6月6日已再次安排村委会加强铁厂管理,保持厂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已办结无3X3YN202406050074曲靖市马龙区小寨工业园区内大山公司西面的选矿厂无降尘设施,产生大量粉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黄磷厂西侧对面,车辆出入带有大量黄红粉尘,扬尘污染严重。马龙区大气1.经查,该企业设有6个堆场,其中4个堆场已硬化地面,并设置了围挡,但没有进行覆盖;2个堆场未设置围挡,部分地面未硬化,部分堆品未覆盖,利用配套软水管及2台喷雾设施进行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时,厂区地面及内部道路存在粉尘,在运输车辆装卸过程中及进出场时会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经查,黄磷厂西侧对面为马龙腾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租用的临时堆场,堆场内堆放有粉状和颗粒状原矿(铁矿)约2300吨,部分原矿采用防尘网覆盖,但覆盖不完全,未设置围挡。现场检查时,堆场地面可见黄红色痕迹,运输车辆装卸过程中及进出场时产生扬尘。基本属实1.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原料堆存,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2.强化运输车辆进出厂监管,减少运输车辆扬尘污染。1.对6个堆场堆放的原料和成品采用抑尘网和防雨土工膜覆盖。2.规范原料堆存,2024年7月30日前对循环水池边堆场堆放的原料进行逐步生产消耗。3.对其余的5个堆场完善地面硬化、围挡建设、雾炮、喷淋管道设施设备。4.强化车辆运输、物料装卸过程扬尘防治。建设2套车辆出场冲洗装置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加强厂区清扫频次及洒水降尘。5.2024年9月30日前将堆场内的原料逐步运输至马龙腾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使用,清运完成后该堆场不再使用。6.强化车辆运输、物料装卸过程扬尘防治,在清运过程中加强洒水降尘并规范运行车辆冲洗装置。未办结无4X3YN202406050081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新排社区志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2022年不具备合法手续到处私采滥挖,严重威胁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在未取得排污许可、未配套环保设施的情况下进行生产,隐瞒使用重油生产工艺(环评报告未提及),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使用重油已被责令停止,但该公司仍在使用。沾益区大气 生态1.经查,该企业2022年8月2日通过项目备案,2023年1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12月13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经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所使用的页岩、黏土全部从沾益区盘江镇松林页岩砖厂购买,未发现该企业私挖滥采页岩、黏土的违法行为。3.经查,该企业建有旋风除尘器+双碱法湿式脱硫塔等配套环保设施,2023年8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4年6月1日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排污许可第二季度自行监测,检验检测报告中烟气排口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4.2023年9月13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使用重油的情况与环评批复不一致,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不得再使用重油。5.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对该公司现场检查6次,均未发现违规使用重油。部分属实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组织生产。1.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组织生产。2.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现场检查6次,均未发现该企业违规使用重油。已办结无5X3YN202406050049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五个小二型水库因毁林开荒,全部枯竭成枯水塘。该镇大箐头水库因毁林开荒和在水库边200米处修建公墓砍伐森林近百亩,导致大箐头水库枯竭。后所镇迤后所村委会雨撒谷自然村村民小组今年3月砍伐六月塘附近林木上万株。富源县生态1.现场检查,7座小(二)型水库均有蓄水,均未枯竭,无毁林开荒情况。2.经查,后所镇迤后所社区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大熟地水库(大箐头水库)水源保护区外,未在水库径流区范围内,2023年9月取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3〕86号)。现场检查,公墓使用的林地,均在批复使用范围,大熟地水库蓄水量约1.2万立方米,无毁林开荒现象。3.经查,为消除森林火灾隐患,2024年1月22日超高压输电公司曲靖局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富源县采字〔2024〕13号),批准面积87.1995亩,2024年3月清理六月塘附近林木73亩51000株。部分属实1.督促公墓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使用林地。2.加强对输电线路下方恢复植被的管护。1.督促公墓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3〕86号)使用林地。2.2024年6月6日已按照规划设计树种对73亩输电线路下方林地进行更新造林。3.加强对输电线路下方恢复植被的管护,确保林木成活率。已办结无6X3YN202406050050曲靖市会泽县雨碌乡小铺村委会水塘蒋家大地砂石料场违规超量爆破采石,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未采取降噪措施,爆破噪声震耳欲聋,房屋震动强烈;毁坏山林,破坏生态环境。会泽县生态1.经查,该石点爆破作业委托云南皓盛民爆集团会泽分公司实施,经查阅爆破台账资料,自2019年12月以来不存在违规超量爆破采石行为。2.现场核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破碎加工等设备设置于封闭彩钢瓦大棚内,一破进料口设置了喷头洒水抑尘,二破出料口设置有布袋除尘器。项目采区、厂区运输道路采用雾炮机降尘等措施,现场露天堆放的砂石已覆盖防尘网。3.现场核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运营期振动筛等采取了基座加装减震垫等降噪措施。查阅监测报告,颗粒物及噪声监测数据均在排放限值内。该公司与距离最近的雨碌乡小铺村委会水塘小组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规定的安全距离,爆破产生的噪声及振动波对村庄有一定影响。部分群众房屋存在细小裂纹情况,房屋裂纹是否与该企业爆破作业有关,已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4.该石点林地手续依法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经现场核查,现开采占用林地均在审批林地范围内。部分属实1.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爆破作业。2.强化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减少扬尘、噪声影响。1.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审批爆破炸药用量。2.加强对民爆公司的指导和监管,确保爆破作业合法合规、规范操作。3.加强监管,对振动筛、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等设施常态化维护。4.根据房屋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处置。未办结无7X3YN202406050040曲靖市宣威市务德镇务德村万亩水田被改为旱地,部分流转给私人搞种植,部分用于集镇建设,破坏农田生态;以“退林还耕”为名,将山林开垦成耕地,砍伐果林甚至天然林造成坡地水土流失严重;务德三号水库周边山上建设多家养殖场,导致水库水变绿变浑,严重威胁饮水安全。宣威市生态 水1.宣威市务德镇务德村“三调”数据库水田面积为699.6亩,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2.45亩水田已经纳入宣威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但未开发建设;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水田697.15亩,村民自行改种旱生作物,其中31.46亩由村集体统一流转租赁给云南织峰种业有限公司作为玉米制种基地使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水田没有建设痕迹,不存在“破坏农田生态”的问题。2.根据上级对宣威市2021年至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排查整改的工作要求,2023年务德镇务德村整改完成159个“三调”数据为耕地的图斑,恢复耕地面积603.63亩,其中,将果林整改为耕地228.81亩,其他林地整改为耕地374.82亩。所有图斑均整改为旱地和梯田,没有发现因耕地流出整改导致水土流失的问题。3.经现场核实,务德三号水库周边仅有1个养殖场,距离库区800米,没有粪污外排的情况。务德三号水库水体清澈,没有发现“水变绿变浑”的情况。4.务德镇务德村属务德镇集镇供水范围,由油菜沟水库、小黑地水源点和集镇水厂深井供水,未使用务德三号水库供水,无饮水安全问题。部分属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消除群众对有关问题的误解。2024年6月7日,务德镇人民政府组织群众召开群众满意度调查座谈会,向群众解释“水田改为旱地”“土地征收开发”“耕地流出整改”等相关工作,消除群众的疑虑。已办结无8X3YN202406050044曲靖市经开区翠峰街道崔家屯小区顺喜废油回收服务部未取得任何环保手续,非法收集泔水地沟油进行提炼,废水乱排,造成环境脏乱臭。2023年8月投诉后被要求停业整改,但继续在各地收集餐厨垃圾和废油。曲靖经开区土壤 水1.经调阅销售发票,该公司每日最大转运能力为35吨,2024年以来收购餐饮店铺油水分离出的废油共计31.76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日转运能力不足150吨的,无须办理环评手续。2.该公司仅回收餐饮店铺通过油水分离机分离出的废油,未发现收集泔水等,现场无加工设备,未开展提炼。3.该公司现场仅有废油储存罐,无加工设备,未开展提炼,无废水排放。4.该公司收集的约7吨废油存放在仓库内,临时转运桶摆放不规范,清洗不及时,存在脏乱臭问题。5.2023年8月该公司停业整改后,仅回收餐饮店铺通过油水分离机分离出的废油,储存在仓库内35吨的储存罐内。部分属实依法依规取缔唐某的废油回收服务部,全面清理现场废油。1.2024年6月9日曲靖经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24年6月9日起停止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及产生的废弃油脂的行为。要求6月10日将现存收集的废油处置完毕,并对临时转运桶和仓库进行清洗。2.依法依规取缔唐某的废油回收服务部,限期2024年7月1日前将仓库内设备搬离。未办结无9X3YN202406050037曲靖市(麒麟区、经开区、马龙区、沾益区)等地方存在厨余垃圾(泔水)私拉私倒等情况,无收运处理资质、无环评手续等普遍(车牌号有:云D6R775、云D960EU、云D516SX、云DDU217、云D252RY、云D94F49、云D831HC等),部分违规加工地沟油,无污水处理设备;部分运往养猪场(麒麟区上洞、沿江街道,经开区中铁路等)违规养猪。麒麟区、曲靖经开区、马龙区、沾益区土壤 水1.2024年6月7~8日,市公安局牵头对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走访调查核实。云D6R775等7位车主承认到麒麟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沾益区辖区的一些餐馆、单位食堂用私家车拉过厨余垃圾(泔水),将拉回去的厨余垃圾(泔水)全部加热煮沸消毒后加入饲料拌匀后喂猪。不存在私倒厨余垃圾(泔水)在外环境的问题。2.经调查核实,7名车主均无收运资质、无环评手续等。3.车牌号为云D94F49车主房屋中有炼油的痕迹,查获24桶炼好的油,每桶油大约25公斤。房屋周围没有发现油污及炼油后的残留垃圾,村民反映经常会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基本属实1.加强监督管理,消除无证处置厨余垃圾(泔水)问题隐患。2.发现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办。1.公安机关对7名无证私拉厨余垃圾(泔水)的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2.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无证私拉厨余垃圾(泔水)的7名车主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其中5人予以罚款处罚,另外2人的处罚正在办理中。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餐饮单位将厨余垃圾(泔水)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厨余垃圾(泔水)流向可追溯;麒麟区益宁市场监管所对炼油现场进行了封存,后续将依法依规进一步调查处理。4.农业农村部门要求车主今后不得再去餐馆拉厨余垃圾(泔水)喂猪,防止疫病传播,所有车主均表示今后不再从事该项工作。未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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