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曲靖市融资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快速响应,采取“四专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落地。
——“工作专班”明职责。曲靖监管分局成立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高频调度、密切协作、细化指导,压实各银行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推动机构构建“一把手”亲自谋划、专人负责机制。“监管+银行+房企”协调联动对授信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展定期会商,积极搭建“政、银、企”信息交互平台,形成“同责共担、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氛围。
——“专门举措”强信心。针对地方中小民营房地产项目由于资质、财务信息规范化不足等导致授信准入难的问题,曲靖监管分局全面贯彻落实房地产协调机制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开展务实工作。一是推动具体项目具体分析。督促银行机构将具体项目和出险房企区分开来,以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作为授信衡量基础,“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二是开展授信辅导。督促银行机构对房企项目开展“一对一”融资辅导,提升财务信息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内部控制举措。推动辖内银行机构认真领会政策精神,提升房企对接和内部协同的积极性,加强向上级争取资源支持,确保上下内外形成工作合力。
——“专门通道”提效率。曲靖辖内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展房地产项目贷款需实行总行准入管理,按照常规的项目审批流程,贷款从申请到获得落地需要的时间周期比较长。曲靖监管分局结合目前房地产项目融资存在的难点、堵点,采取监管工作会议、实地走访、解读引导等方式督促各银行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贷款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并协调上级行预留“白名单”项目审批资源,确保“白名单”项目“批得合理、批得及时”。
——“专门抵押”降风险。曲靖辖内房地产项目之前未开展过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工作,无相关经验可供借鉴。曲靖监管分局推动相关银行机构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其他地方良好做法,通过市级协调机制会商,建立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新机制,采取定期确认押品状态的方式防止押品重复销售和担保悬空的问题。曲靖4月推出的5个“白名单”项目均采用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目前已经全部获批,曲靖的新机制获得银行机构的一致认可,实现购房者风险和银行机构风险“双降”。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将继续履行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工作职责,积极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优先保障辖内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助力金融与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