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8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紧抓实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抓整改。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45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141条整改措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坚持挂图作战、台账推进、销号管理。召开党组专题会议6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中层干部大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二)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3年10月12日巡察反馈后,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分工方案和整改落实方案,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党组班子成员整改任务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专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照任务清单推进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
(三)“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带头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一体推进、一体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亲自把关、亲自督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转作风、提效能”相结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巡察整改。坚持全面整改,带头扛起整改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点上改”与“面上治”相统一、“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整改闭环机制,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职能职责差距较大”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3年10月12日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重点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2次,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主题,列出学习清单,编印学习资料,积极主动开展自学,强化交流发言材料审核把关,每期安排2名院领导、4名中层干部交流发言。
2.提高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一是畅通诉讼渠道。深入推进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律师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依托“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实施动态监控,实现管理精细。二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对“宣威火腿”“潦浒陶”“罗平小黄姜”“富源魔芋”等传统名优产品的司法保护力度,通过保护一个“地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
3.切实履行审判职责,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一是全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审判质效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业务骨干上讲台、办案能手出精品”岗位大练兵和八个“十佳”评比活动等活动,组织撰写《类案审判指引》,为一线法官审理、执行案件提供参考,明确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2023年市中院审判质效全省排名第3位。二是优化审判流程。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要求落实繁简分流,成立速裁快审中心,中院实现分流办理60%民事、30%刑事案件的目标,平均审理期限为25.45天。通过完善立案审判、执行中间环节的衔接,减少程序流转时间损耗,涉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90.05天。
4.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法庭进村社、法官进网格”加大法官入村走访,将法庭工作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和全市“三蜂”工程建设,以“六个一”举措为抓手,以“六失人员”为重点,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二)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措施不力,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存在”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扛牢主体责任。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制定“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指引,做实逢问必录。用好用实“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抓好干警“八小时外”的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纪法教育。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警示教育选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警真正认识到“伸手必被捉”,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2.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文件督查考核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从严格执行会议计划、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着力提高会议实效等三个方面严控会议,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上下班纪律的通知》,明确了院(庭)领导的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以及干警自身责任,压实部门的管理、提醒职能,督察部门纪律作风专项督察职能。将执行工作纪律情况与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年终考核挂钩,督促干警遵规守纪,干警纪律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廉政风险管控,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将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传导到每一名干警。共组织全市两级法院1600余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找准、找全、找深风险点,制定易行、管用、高效的监督防范措施,并将防范措施贯穿于日常工作,提高防范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加强队伍管理、规范工作、化解风险、预防腐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更加完备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3.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规范机关管理秩序。进一步修改完善《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等21个内控制度,汇编印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试行)》,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收缴、支出和核算工会经费,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二是强化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和上级法院审判管理相关规定,完善办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公正、公平的办案考核机制。三是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市中院班子围绕能动司法、诉源治理等开展领题调研8个,下沉开展调研54次,带动各部门认领课题22个、解决问题36个,形成调研报告30篇,高质量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围绕正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研讨,形成成果转化运用清单25项。
4.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落实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督察室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抓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审判执行和日常监督管理。
(三)关于“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践行“三法三化”。以交流经验、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现场会等方式谋划和推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机关党建、营商环境、一站式建设、人民法庭、文化建设6个三年行动,落实落细市委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二是优化法官队伍建设。健全法官队伍选拔、任用、考核机制,创新法官“帮带”模式,通过入额遴选,补齐法官空缺;通过“传帮带”作用发挥,提升年轻法官的庭审驾驭、化解矛盾纠纷和群众工作的司法能力。
2.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一是严肃党组政治生活。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肃认真组织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审核把关发言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四强”党支部建设为目标,坚持“12351”引领目标方向,持续推进“五大机关”模范创建、“3个16条”频次清单、“六个党建”具体任务和“两馆两中心两长廊”阵地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三是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身边榜样”行动,开展“亮身份、促跨越、当先锋”“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发展献一策”等活动。组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
3.强化支部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从2023年9月起,机关党委每月推送并跟踪“1+6+N”主题党日落实情况,切实将“三会一课”作为最基础、最重要、最关键的基础党务抓实抓细抓好。二是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形成合力、有利于管理党员”的原则,优化支部设置,将司法政务团队党支部分设为2个党支部,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5大程序25个步骤党员发展标准,规范党员发展。落实“党费日”制度,增设党费核算专用账户,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四)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精神。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回头看”,梳理各类问题,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一并抓好整改落实,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以及巡察整改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落实党组书记抓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3.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对各类巡视巡察、政治督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及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抓好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符合国家法律相关规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司法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真正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提升组织力。
(二)务求工作实效,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回头看”,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不留死角。把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持续堵塞漏洞,抓好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三)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成果转化,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巡察整改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动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发展的新成效。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巡察整改,以整改成效推进曲靖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为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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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