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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曲靖日报

中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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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8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专项巡察。2023年10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局党组研究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整改措施和有关要求。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先后4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安排整改工作,确保全员参与,有力有序有效推进。2023年11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和查找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深挖思想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推进整改。整改领导小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任务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带头强化政治站位、直面问题、主动学习、主动研究、主动督促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4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整改思路、整改措施。先后召开2次巡察整改推进会,8次专题研究听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抓紧抓早抓进度,确保整改工作不空、不虚、不偏。

(三)坚持真改实改,“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主持政治理论集中学习44次。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开展项目实施前廉政谈话12次。切实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管理,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跟进学系统学,切实融会贯通。制定《中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认真抓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完成2020、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开展中心城区臭氧防控与污染物清单调查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办理与新能源相关的36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

2.提高争先创优能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023年,师宗县成功创建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曲靖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零”的突破。陆良县、宣威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麒麟区、会泽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审查。开展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满意度92.3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宣传活动,增强环保意识,树牢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加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普及污染防治知识;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署要求工作不扎实,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短板多”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决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定期做好调度和督促指导工作。强化环评要素保障助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批复“3+6+2”产业重点项目16个,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对师宗县、陆良县、富源县 3 个垃圾发电厂建设项目的环评服务,2023年9月批复富源县垃圾发电厂建设项目;2023年12月召开陆良县垃圾发电厂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审查会议并原则通过。认真落实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马龙区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新(改)建污水管道、进行河道清淤;会泽县对县城区所有污水管网及检查井进行全面排查和GPS定位,对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堵漏,完成金钟山脚至马武社区金钟大沟污水整治工作;启动新建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扩容1.5万方/天。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治理率65.3%,自然村治理率64.8%。督促推进曲靖高新区沾益城西片区、花山片区和麒麟产业园区越州片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

2.扎实抓好要素保障,坚持全过程跟踪问效。罗平涉镉冶炼行业典型污灌区农用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已完成核心区150亩第一季水稻和苞谷种植,会泽县者海片区已关停企业历史遗留污染场地,已完成风险评估报告评审,风险管控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严格落实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合同工程进度进行拨款。积极筹措资金推动实施宣威市龙场镇得所片区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涉镉等4个重金属污染源风险管控项目。罗平县以堵勒村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工程通过验收。

3.强化责任意识,过细排查防范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全面梳理检查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督促马龙鹏泉环保有限公司规范开展安全评价,对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开展调度,抓实问题整改。督促排污单位履行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对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申报工作开展核实,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专题培训。切实强化核安全防护监管,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完成全市动物诊疗机构、口腔诊疗机构、快递企业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建设,建立环评“预评估”服务,提前介入对项目环评可行性进行预判,积极开展园区规划环评调整工作,完成陆良产业园区规划修编环评审查,对沾益花山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评进行审查通过,对红太阳集团5万吨新吡啶碱项目组织技术审查。

(三)关于“‘统’的优势发挥不充分,防患于未然底线思维不牢”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统筹推进“三大攻坚战”。多措并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秋冬季颗粒物削减攻坚。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积极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对接、联合会商,提升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启动曲靖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紧急管控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施差异化管控。加强对全市87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243条环保检测线的日常监管和移动源污染源头管控,督促提醒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统筹水域治理,以南盘江中心城区段为重点,实施控源截污治污、水资源保障、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执法“四大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组织宣威文兴乡炼锌废渣项目涉及的4个堆点开展项目包装,争取进入中央专项资金2024年项目储备库。加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度,2023年度计划整治的67个问题已完成整治。

2.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措施。大力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修编工作,强化督促指导。麒麟、沾益、罗平3个分局已完成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印发,经开区、富源、会泽、师宗4个分局已完成部门应急预案修编印发。加强全市噪声信访查处工作,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保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盛凯焦化转型升级项目环评服务,对陆良景兴煤焦化有限公司未验先投问题进行行政处罚,完成自主验收。

(四)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严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局党组专题学习全市“安全稳定建设年”决策部署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严格落实《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做好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印发《曲靖市生态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长江支流及珠江干流、主要支流为“保好水”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确保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劣V类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国控断面北盘江旧营桥、省控断面沾益西河稳定脱劣,省控断面潇湘江冯家圩均值脱劣。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构建覆盖所有公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严格实行内控机制。认真复核企业排污许可证,举一反三对尚未落实超低排放特别限值的火电行业提出变更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对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定期调度,整改销号。修改完善《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保密工作制度》,形成保密工作闭环管理。严格落实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舆情反馈信息收集建档工作,按月建立网络舆情通报台账。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时调整配齐各分局领导班子,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网上培训,执法证持证率达100%。委托西安交大等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通过定向选调、统招、公开遴选等方式补充工作力量,为8个分局配齐环境监测设备,组织持证上岗考核,实施曲靖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五)关于“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质效不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提高派驻监督质效。派驻纪检组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推磨式”监督检查。督促设置“珠源大讲堂”分会场,组织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学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加强与相关行业监督检查部门的沟通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和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监督质效。针对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规律,积极探索建立与之适应的监督工作机制,与派驻分局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2.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局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科室(单位)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落实《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开展“公职人员未按规定报批参与企业自主验收”专项清理整治。创新廉政警示教育方式,适时开展本系统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六)关于“落实整改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持续整改成效差”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依法对“盛凯焦化未批先建”问题进行行政处罚。持续加强对盛凯焦化转型升级项目环评服务,现场指导企业总量测算及区域削减方案编制,召开座谈会,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

2.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开展谈心谈话、政策讲解等,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针对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管理的问题,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监管,抓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证》发放管理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重要论述,领会精神实质。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以严的基调、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氛围抓整改,确保作风务实、工作落实、成效真实。

(二)坚持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压实压牢整改责任,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整改的工作局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时限,倒逼整改目标,加快整改节奏。坚持靶向整改,“挂单销号”,确保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对已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成果。

(三)坚持狠抓落实,提升工作质效。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气神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既治标又治本,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整改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坚持群众路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高水平保护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4-3252606;电子邮箱:2640225955@qq.com; 通信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文昌街289号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