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出击,把好“三关”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筑牢农民工“安薪墙”。
陆良县人社局加强源头治理,把好“入口关”。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对全县工程项目的用工情况、合同签订、工资考勤等进行内容登记监管,同时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企业项目方按照规定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从源头降低农民工工资欠薪风险,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早掌握、早干预。2024年共办理6个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20.6万元,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户,退还保证金292.31万元。
陆良县人社局加强过程监管,把好“支付关”。深入企业项目检查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并对历史欠薪企业进行重点核查工资足额按时支付情况;同时积极探索并倡导企业实行周薪制、半月薪制,每周(或半月)支付一次劳动报酬,缩短支付周期,进一步降低欠薪风险。2024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检查用人单位22个,涉及劳动者3600人。
陆良县人社局加强部门联动,把好“查处关”。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协同联动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将行为人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同时广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依法合规维权意识。2024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320件,为347名劳动者讨薪249.05万元。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书25份,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涉及劳动者59人共计42.85万元。
赵睿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