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会泽,不得不说的就是万寿宫,万寿宫也叫“江西会馆”“豫章会馆”“江西旅会泽同乡会馆”。万寿宫真君殿后墙上镶嵌着一块特殊的石碑——永期遵守碑。这块石碑不仅代表着民国时期万寿宫对于寺庙管理的严格规范,也昭示着对于贪污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永期遵守碑高1.22米,宽0.6米,厚0.1米,青石质地。虽无华丽的碑首和碑座,却以其朴素的长方形碑身,彰显出坚韧与庄重。碑阳上端刻着“永期遵守”4个大字,字体楷书,阳刻,字迹清晰,笔力遒劲,透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此碑不仅是一件历史的见证,更是一面映照出清廉品质的明镜。
这块碑立于民国时期,由南昌府首事(主管其事的人)陈斯训等人公立。它的出现,源于对寺庙管理的严格要求和对原寺办总理曾文学等人假公济私、挪用庙款的惩戒。据碑文记载,曾文学接任寺办总理以后,不仅事事一任己意独断专行,并且不敬慕历任寺办总理(指总料理)用心经营筹划的品质。因为家境窘困,于是萌生了挪用公款的心思,假借寺庙的名义,向佃客借款自用,并且私自划拨寺庙的公租来支付利息,于是寺庙的经营日益惨淡,款项不够分配。等到陈斯训等人查明事实,借款已有800余圆,利息在300圆以上。
面对这种恶劣行径,陈斯训等人并未姑息纵容,为了维持寺庙经营他们决定报官,曾文学羞愧之下竟和儿子偷偷出逃,不久相继客死他乡。其子曾锦章变卖家产偿还350圆后,因剩余的债务庞大而无力偿还,请求延期归还。后经召集乡友公议,决定由寺庙代为偿还债务。
经历此次变故,陈斯训等人意识到“若仍拘守旧例,殊不足以维庙款而杜流弊。”为了纠正这一不正之风,维护寺庙的秩序和声誉,毅然决定重订规章,勒石刻碑,公之于众,以正庙纪。
碑文最后详尽地明确了寺庙管理的各个制度。规定“设总理一人,经管银钱、租米。设首事二人,以一经管账务、契约、图记;以一经收租米及办会采买。遇特别要件,阁府公议行之;寻常事件,执事人会商行之。”从健全账务、银钱管理到实物往来手续,每一项规定都细致入微,旨在确保寺庙的每一笔支出都公正透明,每一项活动都符合规章制度。这些规定不仅是对过去存在问题的纠正,更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体现了规章制度的严谨性和前瞻性。
永期遵守碑不仅是对寺庙管理的一次重要规范,更是对规章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的深刻诠释。它告诉我们,规章制度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在今天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我们更需要重视规章制度的价值和作用。
万寿宫永期遵守碑全文共17行,前16行每行33字,最后一行5字,共566字。这566字,字字珠玑,句句铿锵,它们不仅是对寺庙管理的具体规定,更是对清廉品质的深刻诠释。在这份规章中,我们看到了对寺庙管理的制度完善,看到了对清廉品质的坚定追求。
在万寿宫永期遵守碑的映照下,我们也能更加深刻地理解清廉的内涵和意义。清廉,不仅是一种个人品质,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一种法律义务。它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要坚守道德底线,做到公私分明,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我们应该以碑为镜,时常对照自己的行为;也应该以碑为鉴,时刻警惕身边的腐败现象,勇于揭露和抵制不正之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永期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