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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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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曲靖日报

民国曲靖城中的“捡字官”与“焚字坑”

日期: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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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翻阅民国曲靖档案资料,发现民国时期曲靖城市管理中,竟然设有专门负责沿街收捡地面或家室中有字废纸的雇员,零星收集后集中送到寥廓山雷神庙下的土坑焚烧。这种来自官方“敬惜字纸”的态度与做法,发生在经过“反传统、反孔教、反文言”的新文化运动洗礼许多年后的曲靖城,让人不禁感慨。

所谓“孤证不立”,为慎重,我赶紧四处查找翻阅资料,终于在《曲靖市城乡建设志》中找到了较为完整的记载:“有一张姓男子,受雇沿街收捡地面或家室有字废纸,将其集中后送到寥廓山雷神庙下土坑焚烧,每月获三五升积谷作为俸禄。”

为方便叙述,我权且把这个负责收捡有字废纸的张姓男子称之为“捡字官”,把寥廓山雷神庙下专门焚烧有字废纸的“字纸箩”简称为“焚字坑”。

我们今天的曲靖城,是始建于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的曲靖府城。据《曲靖市城乡建设志》记载,明清时期,城内街巷宽仅数米,多数居民均有自觉打扫门前垃圾习惯,没有专职环卫工人。民国初年,曲靖县城东门、西门、南门、北门、总塘、卖菜、土主、学院、酒行等各条主街的垃圾,由甲长指划地段,以街心条石为界,责令临街两侧住户扫除。每逢春节或遇达官显贵到本地之前,都要鸣锣通知各家抽人突击清扫街道。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曲靖县警察局设卫生专员,负责督促检查环境卫生;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县卫生院按月会同警察局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年进行一次清洁大检查;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除每早由清道夫清扫公共街巷和厕所,督促居民自行洒扫门前外,还按月进行一次大扫除和大检查。当时,为“敬惜字纸”,每月以三五升积谷作俸禄,专雇一男子沿街收捡有字废纸到指定地焚烧。

我国古代民间一直有“敬天惜字”“敬惜字纸”“惜字如金”“惜字得福”的习俗。古人认为,字纸不可秽用、糟蹋,否则会冒犯神灵,受到惩罚并祸及子孙。北齐颜之推所著《颜氏家训》说:文字是“古圣贤心迹”。凡是写有文字的任何纸张或废书,都不能随便毁弃,都要焚化以示敬意。

相传仓颉在造字时,“天雨粟、鬼夜哭。”探究传说中的深层意象,可以了解文字的出现在人类文明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一旦有了文字,人类的知识得以有效积累并流传,提高生产力,岂不是“天雨粟”;至于鬼怪代表的人间恶行,也因为文字的记录与批判而不能为所欲为,故而“鬼夜哭”。从此,“自古能知化丙者,于今便是识丁人。”丙为火,化丙指焚烧字纸,识丁指识字。文字的发明让人类由史前的原始生活跃进光彩夺目的文明时代。现在,我们知道中国文字的创造是不可能由一个人独立完成的,而是在一个长久发展的历程中,由许多人分别创造,经过选择、淘汰后逐渐形成的。人们之所以尊崇仓颉,将仓颉尊为文字的创始者,是推崇仓颉整理和规范文字的功劳。

文化是特定社会成员习惯传播的行为模式体系和生活模式体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共有的记忆与文脉的传承,更多依赖文字来进行。汉字是中华文化的根基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承载中华民族精神与情感的重要载体。

对于惜字,民间有“羽化成蝶”的美丽传说:如果写了文字,字纸就必须焚烧,当每一个字被焚化成了片片纸灰时,会化作翩翩蝴蝶,飞到天上去告知仓颉,人们没有乱用字,没有辜负他造字的苦心与用意。正是因为人们对于仓颉造字之功、对文字与文明的崇敬,转化为对有字之纸不随便玷污的具体行为,进而发展出敬惜字纸的习俗。

古代人对于文字纸张的爱惜程度,是现代人所无法了解的。每个读书人一定会在书桌旁放一个字纸篓,不要的纸扔在里面,等着用扁担挑着字纸竹箩筐(上面通常贴着写有“敬惜字纸”的红纸)的沿路拾字纸的老人来到,再把字纸倒给老人,带到惜字塔去焚烧,“过化存神”。

焚烧字纸非常郑重,不但有专人和专门礼仪,并且建有专门场所和设施。据考证,惜字的风气萌芽于宋代,元明之后大为流行,是文昌信仰与敬惜字纸习俗的结合。宋代,开始出现惜字塔,而焚化字纸的习俗到明清而益盛。人们在官衙、学堂等用字纸多之处造惜字塔;至于乡村,则往往因为想提升地方文风而造惜字塔。惜字塔是孔庙或书院、文昌祠的例设,是早年儒生及民众焚烧字纸的所在。

惜字塔,亦称“敬字亭”“字库塔”,造型大多仿自古代佛塔,或是小巧典雅的亭台楼阁,同时还有燕尾屋脊、拱梁窗格、台基檐柱等,是传统建筑的一种。留存到现在的惜字塔,多是明清时期的建筑,清中晚期最多。各地称呼不一样,像称为“咛字库”“惜字亭”“敬字亭”“敬文亭”“敬圣亭”“字纸亭”“惜字塔”“惜字炉”“字炉”“惜字宫”的,是专门焚毁写有文字的纸的塔状建筑。惜字塔留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的珍惜汉字、尊重文化的历史记忆,是中国惜字文化的重要载体。

在惜字塔焚烧过的字纸,还要举行“葬字”仪式。相传每年仓颉公、文昌帝君生日,或是农历正月初九“天公生”之日,举行仓颉纪念恩典。当天,秀才以上有功名的人着衣冠,童生着新衣服,读书人准备牲礼、果品,举行“祭圣人”仪式,显扬并感念仓颉的功绩。之后,再将惜字塔里焚烧字纸后留下的灰烬清出,倒入被称为“香亭”或“春猑”的木盒子里,一路鼓乐吹奏,由文人抬至小溪、河流、大海边,行恭送纸灰入海仪式,称为“行圣迹”或“恭送圣迹”。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曹雪芹《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黛玉葬花,是因为花美,也代表着她精神的高洁;古人眼中的字,则不止高洁,而且神圣。字,一旦被说出、写出,就具有了一定的意义。对于读书人来说,写下的文字更是一个人的行为与思想的代表。从“葬字”到“葬花”,也许正是曹雪芹“敬天惜字”“敬天惜人”的深沉寄托。

“敬惜字纸”,曾经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去惜字塔焚字和吃饭穿衣一样,是自然而然的事,是人们对文字和文明的尊重和珍惜,更是“耕读传家”精神理念的体现,是中华民族珍贵的历史记忆,连接着民族的历史、现实和未来。

“洛阳纸贵”,道出的不仅仅是左思《三都赋》出神入化的不竭才情,也是古代造纸不易的写照。现在,由于成书容易,还有谁会去焚字呢?还有谁会去告诉仓颉他没有滥用文字?我们不仅丧失了对古老文明的热爱,更失去了古老文明赖以生存的人文环境。

很遗憾明清两个时期,曲靖府均没有留下官方编纂的府志。南宁县(民国时期改称曲靖县)也只留下一部咸丰《南宁县志》和半部《清康熙残志》,我们无法去考证与了解明清时期曲靖官府与读书人是如何处理他们曾经用过的带字的纸张。

民国时期的曲靖,按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说,“有字废纸”的数量占生活垃圾和其他城市垃圾的比例,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而仅仅因为“敬惜字纸”的原因,政府就恳“每月以三五升积谷作俸禄”,来“专雇一男子沿街收捡有字废纸到指定地焚烧”。“焚字坑”虽然简陋,但建立“捡字官”制度无疑是一种创举,这种“崇文尚雅”的人文精神,这种对文化与文人的尊重,完全值得为他们点个大大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