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南日报记者 李正雄) 1月23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云南省曲靖市等3个州(市)、安宁市等10个县(市、区)、丽江消防救援支队等9个单位入选,命名数量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云南省深化创建工作,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实施全域创建行动,持续推进五级联创,建立类型多样的创建联盟。截至目前,云南省已有14个州(市)、11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原载《云南日报》2024年1月23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