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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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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曲靖日报

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曲靖市反馈督察情况

日期: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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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唐开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1月15日向曲靖市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赵克义通报督察报告,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杨斌作表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先祥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袁国林及有关人员,曲靖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设分会场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曲靖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标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先后颁布实施《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等9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明显,39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38个,优良率达97.4%。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历史遗留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督察指出,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比,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牢固,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上还需持续用力,工业污染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部分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大环保”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二是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进还不够有力。曲靖市制造业企业众多,能源和污染排放总量基数大,煤炭、焦化、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展不快,新兴产业支撑能力还有待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还未完全形成。三是“两污”治理还有短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还未全覆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还不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不明显。四是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艰巨。矿山长期粗放发展,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管理、解决历史欠账等方面还需持续用力。五是部分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违建问题。自然保护地规划滞后,少数保护地内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还需下“绣花功夫”。 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