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狠刹“乱告状”之风 为30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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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把人管死,而是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谁办理、谁反馈、谁回访,“一人一策”制定回访计划,综合运用“日常回访+集中回访”“单独回访+座谈回访”等方式,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全覆盖”暖心回访,跟进了解他们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引导受处理处分人员知错改错,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截至目前,该市共开展暖心回访653人。
“对诬告陷害者零容忍”
“何某某违反政治纪律,以不正当手段捏造事实抹黑组织,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这是陆良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通报的一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在2021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陆良县板桥镇洪武村党总支副书记何某某因为没有被提名为村党总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便注册新浪微博账号,发表洪武村两委换届选举存在腐败情况、党总支书记候选人方某某存在杀羊请客拉票贿选问题等不实言论,并在评论区发动网友转发,试图扩大影响,抹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此宣泄不满情绪,造成恶劣影响。陆良县纪委县监委给予何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一些人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有的为了实现个人不合理诉求,有的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为谋取职务晋升,还有的是挟私报复。”曲靖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信访举报问题大调研,对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失实检举控告案例进行全面复盘,深入分析了诬告陷害案例的成因和动机。
根据调研情况,在全市开展乱告状、乱贴牌挂名、乱捕风捉影的“三乱”信访举报专项整治,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核实检举举报问题线索时,同步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加强与公安、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合惩戒,对5名诬告陷害者严肃查处,对于手段恶劣并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动形成“诬告陷害必有代价、遭受诬告组织撑腰”的良好局面,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为曲靖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原载《新华每日电讯》2023年11月22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