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车辆的车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到我所处理相关事宜,逾期未处理,将交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一、直梁油二轮:1辆,车架号后七位:B103488。
二、弯梁油二轮:3辆,车架号后七位:3046674、E186306,无车架号1辆,发动机号为069727。
三、踏板油二轮:10辆,车架号后六位:419621、413109、123220、105818、051991、500109、004882、000663、600431、AA7769。
四、电动二轮:6辆,车架号后六位:861653、600840、403480、872395、188641、007696。
罗平县公安局腊山派出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