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会泽县纪委县监委把监督触角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外”,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会泽县纪委县监委出台《会泽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瞄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生活中的风险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环节,提出13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禁止行为,其中包括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其他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等行为。
会泽县纪委县监委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明确“访什么”“怎么访”,分层分级分类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全覆盖。在廉政家访中,向家属介绍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表现,同时了解其“八小时外”的情况,通过面对面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抓早抓小,引导干部家属当好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贤内助”、树立良好家风的“廉内助”。
会泽县纪委县监委灵活运用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等方式,在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要岗位、敏感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提醒。此外,聘请23名阳光监督员、6名特约监督员,让纪检监察干部感受到监督常在;采取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生活体检”,把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重点,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社会交往行为。
同时,会泽县纪委县监委强化结果运用,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存在的有关问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以及岗位调整、免职、调离等处理,并将“八小时外”监督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赵丹 吴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