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就业形态企业和谐稳定,今年来,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化了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新就业形态领域集体协商合同签订工作,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吃下“定心丸”。
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联合社保中心深入辖区内新就业形态用人单位进行宣传和指导,要求企业要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综合考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和劳动纪律及奖惩办法、工作的持续性、能否决定或者改变交易价格等因素,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
区人社局要求辖区内企业应当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得以诱导、欺诈、胁迫等方式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等减损劳动者权益。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平台企业采取合作用工方式,由平台用工合作企业招用劳动者并组织其提供平台网约服务的,可与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就保障劳动者权益签订专项协议或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目前,麒麟区辖区内有6家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形态用工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150人。在下步工作中,区人社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与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照、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稳步推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各项工作。 包建新 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