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4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专项巡察。2023年5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位推动抓整改。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3次、专题会议6次,跟进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0次。
(二)以上率下抓整改。局党委书记带头认领问题,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审定整改方案,亲自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并明确了整改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人。
(三)主动衔接抓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局党委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汇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推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建章立制抓整改。先后建立了《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周例会制度》《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总结复盘制度》等6项制度,深化推进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应急管理工作不扎实,深学习、实调研有落差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将局党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延伸到基层党组织。2023年5月以来,召开7次党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推动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2.强化理论武装,拓展学习深度广度。一是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二是结合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应急管理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理论武装,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着力调查研究,提升精准施策水平。一是制定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均到基层至少开展了1次调查研究,提交了1篇调查报告。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健全了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数据库”,为安全生产精准施策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署要求破题不多、破局不深,新时代曲靖特色应急管理工作成色不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督促检查,推进规划进度。一是成立曲靖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于7月28日印发了《曲靖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二是制定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工作机制,高位推动9个县(市、区)全面完成应急管理发展规划。三是建立统筹调度和协调联络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预案修订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市级12个部门的应急预案已经印发实行。
2.强化应急管理,着力体系建设。一是成立大应急建设工作专班,在深入省内外先进地区综合调研考察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全市“大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围绕“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落地运用,并实现了市、县、乡视频调度系统上线运行。
3.聚焦机制建设,深化协调联动。一是配合交通运输等行业部门出台了《曲靖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属地、行业和企业三方联动机制,以制度落实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制定印发了《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新能源行业领域重点监管领域和范围及工作要求。三是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安全风险“码上查”。加大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力度,将“四区分离”改造升级列为执法检查重中之重。截止目前,全市“四区分离”整治工作已完成58户,位居全省前列。
4.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群防群管。一是制定印发了《曲靖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做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推广运用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制度抓好落实。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机制,开展事故通报3期(次)。三是制定印发《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报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报制度,已通报7期(次)。四是综合运用督察、检查、通报、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压实责任。五是将安全生产宣讲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目前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已实现了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和常态化。
(三)关于“‘谋’的综合优势发挥不充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短板多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派驻监管,提升履职水平。一是印发了《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驻企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调整职能职责的补充通知》,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驻企监管人员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全覆盖完成了1次对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员的培训,并督促各县(市、区)分别对辖区内所有驻企监管人员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
2.强化使命担当,确保职能发挥。一是制定印发《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安全生产三年行动2023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工作组调度会议,已召开17次。二是强化督查问效。市安委办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每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内容,今年已对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1轮督查检查。三是拟定《曲靖市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已修订完善待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
3.深化队伍建设,补齐工作短板。一是2023年7月3日向市委主管部门报送了全市应急系统执法人员在编在岗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议的请示,市、县两级执法队伍已经重新确定了人员编制和机构性质。二是修改完善了应急管理系统培训方案,将《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各级最新政策法规、制度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行业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突出制度建设,推进行业监管。一是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委会议的重要议题,增设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直接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印发《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周例会制度》《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总结复盘制度》,深入抓实全局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三是制定印发《曲靖市应急执法案审会工作制度》《执法支队纪律作风建设九条要求》《执法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四是全面推广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进行线上执法,倒逼执法工作的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裁量统一,实现公开、透明、公正。
2.严格工作标准,强化专项整治。一是与安全机构签订了服务合同,邀请专家完成了8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二是制定露天矿山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9个县(市、区)的非煤矿山开展抽查检查,严厉打击未按开采设计标准管理边坡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制定印发《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能力建设的通知》,对地下矿山没有配齐“五职矿长”、露天矿山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和能力的人员排除在市场之外。
3.严肃“打非治违”,形成强大震慑。一是制定印发了《进一步深入持续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打非治违”的力度。二是全面严格规范执法,做到查处到位,处罚到位。2023年以来对3起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人员均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的通知》,形成强大震慑。四是深入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高危细分领域、危化品储存安全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危化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到位。
(五)关于“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有欠缺,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细化监督措施,不断强化对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发挥好“探照灯”“啄木鸟”作用,督促市应急管理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关于“落实整改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持续整改成效不佳”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整改责任,实行清单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抓好工作落实。局党委每月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周调度、旬分析、月检查工作机制,对各科室(中心、支队)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未按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的科室(中心、支队)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2.完善工作机制,聚焦常态长效。一是全面学习借鉴省内外建立“大安全大应急体系”先进经验做法,为全市构建“大安全大应急体系”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参考。二是已联合市消防支队成立了临时应急指挥部,初步建成了综合性应急指挥平台。三是与气象、水务、林草、消防等部门建立了重点时段、重要节点24小时联合值班执勤制度,有效应对和处置了各类突发事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局党委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继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抓常抓长、落深落实。
(三)注重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4-6068333;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106号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qjajjbgs@126.com。
中共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