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4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专项巡察。2023年5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有关规定,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市能源局党组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必修课”,把问题整改作为“必答题”,坚决贯彻市委专项巡察工作部署,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反馈问题的整改上来,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努力推动全市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组织抓整改。市能源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推进。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3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主动带头落实整改,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注重结合抓整改。在整改过程中,结合国家矿监局督导帮扶、各级各类督查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聚焦安全稳定建设年、煤矿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和电煤保供等能源安全发展重点工作,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六个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若干规定》《曲靖市煤炭储存运输交易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着力解决根源性、系统性问题,常态长效推进问题整改。
(四)从严从实抓整改。整改工作严格“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强化督办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整改与推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相结合,对标对表整改方案,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程跟踪调度、对标对表督办,适时进行电话提醒,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不系统、不深刻,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并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并结合能源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跟踪督促抓好落实。
2.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修订完善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
3.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印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宣传手册600余份,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向基层一线延伸。严格落实服务企业和项目统筹推进三项制度,成立煤矿采矿许可证延续办理工作专班和煤矿技术服务指导组,“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证照手续办理等“急难愁盼”问题,提振发展信心。
(二)关于“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率先破题、实现领跑意愿不强,聚焦‘国之大者’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天然气网络建设。协调推进云南省“川气入滇”项目东干线(宣威—泸西)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协助省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印发《曲靖市天然气发展利用实施方案》,有序组织实施。加快曲靖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建设,确保供暖季投入使用。二是抓好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强对麒麟区、沾益区、曲靖经开区的指导,优化和完善分布式光伏接网、备案等流程,推行新能源并网“一站式”办理,完成13.46万千瓦光伏组件安装。三是抓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摸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布局,抓实项目建设。1月至7月,建成投产充电基础设施288桩、492枪,超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2.强化能源安全保障。加快煤炭产能释放。“一矿一策”加强对已复产复建和拟验收投产煤矿的服务指导,协调加快手续办理,推进煤矿复产60个、复建23个,升级改造煤矿竣工投产2个、进入联合试运转3个。狠抓电煤保供工作。深入实施“奋战80天电煤保供攻坚战”,采取超常规措施“一矿一策、一企一策”推进,截至8月15日,全市火电发电量152.46亿千瓦时、增长92.14%,累计供应电煤954.48万吨、增长97.8%,存煤92.27万吨、增长25.35%。抓好煤炭储备项目建设。牵头制定《曲靖市煤炭储存运输交易管理实施方案》,推进师宗县煤炭加工贸易园、罗平铁路物流园建成投产(储备能力130万吨)。
3.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加快“五化”矿井建设,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着力推进5个智能化工作面建设、4个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矿井创建。深入实施“双电源、双回路”改造,纳入“310”工程重点推进,及时指导优化调整方案,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确保年底前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满足供电要求。深入开展煤矿瓦斯超限整治,对61个瓦斯超限频繁的重点煤矿逐一开展“回头看”,聘请专家对29处邻突矿井进行会诊指导,瓦斯超限得到有效遏制。同时,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认真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倒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4.持续深化煤矿整治重组。督促富源县、宣威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煤矿完成实质性整合;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协调,争取对相关煤矿以竞争性出让方式合并登记采矿权;“一矿一策”研究提出处置意见,积极向省整治办请示研究解决,待省整治办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筹谋不足,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制度缺失、责任弱化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树立“大能源安全观”,每月召开安全风险研判分析会,对能源安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深入实施煤矿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电力电网和油气新能源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风电、光伏和充电基础设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成立30人的电力电网、油气长输管道和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安全监管专家库。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并严格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维护管理流程,确保系统数据安全可靠。
3.全力化解欠薪问题。进一步规范劳动报酬支付,畅通欠薪问题反映渠道,健全完善煤炭行业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妥善化解2个煤矿欠薪问题,兑付欠薪550万元。结合煤矿安全监管,同步开展欠薪矛盾风险摸排、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处置欠薪矛盾风险。
(四)关于“‘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不强,依法‘打非治违’正气不足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抓好国家矿监局督导帮扶反馈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截至8月底,各级监管部门开展检查969矿次,查出隐患14962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5矿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加强重大灾害治理。紧盯“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防治,加强日常性风险辨识和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超前防治措施,推动29个邻突矿井准确认定瓦斯等级,督促5个重点产煤县(市、区)完成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3.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督促严格落实驻矿监管职责,建立监督考核措施,充分发挥驻矿监督员“前哨”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分级分类对基层监管干部和煤矿“关键少数”分3批9期开展培训1910人,同时强化培训纪律,做到“逢查必问、逢查必考”。优化监管队伍结构,今年以来共分流168人,市县两级引进专业人才50人。
4.规范行政监管执法。严格安全生产举报核查,截至8月底,共接收煤矿安全生产违法举报20件,完成核查17件,其余3件正在核查(办理时限内),对8件实施行政处罚961.4万元,责令停产4矿次。加强执法监督,所有行政处罚事项须提交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查。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做到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五)关于“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有局限性,日常监督弱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找准监督靶心。全面梳理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当前重点工作,细化监督事项形成监督工作清单。同时,督促市能源局建立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应急气源储备项目推进责任清单、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健全“两张清单”,有效防止监督的虚化、泛化。
2.提升监督质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规定动作”,对煤炭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灵活运用“蹲点式”调研监督、个别谈话、“四不两直”、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自选动作”,坚持不懈把监督做在日常、做在经常。
3.规范权力运行。聚焦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安全监管等重点环节,督促市能源局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重点煤矿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分类处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8个,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
4.释放叠加效应。有效释放监督叠加效应,截至8月底,共受理市能源局相关问题线索5件,函询2人,批评教育3人,立案1件1人。
(六)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未扛实,整改进展较慢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针对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未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局党组会先后专题研究2次,逐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序推进整改销号,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目前,正在报请销号2个。
2.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建立煤炭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治长效机制,日常监管检查中将环保工作列为必查内容;建立健全问题快速反应、核查处置工作机制,对各级检查发现、交办、转办问题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落实煤矸石产出、运输、储存全过程管理措施,1月至7月产出煤矸石234.19万吨,综合利用182.23万吨,利用率77.81%,动态存量52万吨。深入开展绿美煤矿创建工作,全面推进5个示范矿井创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咬住问题不放松,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坚决完成整改。
(二)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与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和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找准查实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成果转化,形成长效机制。
(三)立足实际,推动能源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能源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能源工作中心任务,突出保安全、强基础、调结构、促发展、重保障的目标要求,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4—3198000;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49号,曲靖市能源局办公室;电子邮箱:qjsnyjbgs@163。com。
中共曲靖市能源局党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