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春秋假成为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的“行走课堂”
日期:04-03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正式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每学年增设春假、秋假各2至3天,全年共计4至6天,具体时长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假期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期中前后,即4月至5月、10月至11月间。此举将结合云南多民族聚居、文化资源丰富、自然景观多样的实际,探索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育人新路径,让“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深度交融,让孩子们在自然与人文的实境中,收获书本之外的成长养分。
春秋假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学期中的假期,可以让学生从紧绷的状态中放松一下,走出课堂,走向大自然,实现劳逸结合,更好地提升学习效率。二是有利于增进亲子关系。春秋季正是适合出行的黄金季节,亲子陪伴质量也将得到提高。三是有利于拉动消费。由于错峰出行降低了出行成本,让更多的家庭愿意走出去或走得远一些,活跃了文旅市场。它体现的是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价值取向,始终把青少年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放在首位,打破功利化教育惯性,回归育人本源。
从全国各地实施的情况来看,虽然托管服务和各种研学营可以缓解家长的“看护焦虑”,但真正解决好家长休假与孩子放假的“时间差”,才是让春秋假落地落细的关键所在。家长们“不能休”的主要困难在于没时间。长期来看,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举措。对此,云南省的《意见》给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措施,将职工带薪休假安排与本区域春秋假相衔接,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方便家庭出行。
跟着课本去旅行,是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春秋假,是连接知识与实践的“桥梁”,更是培养孩子综合素养的“课堂”。如果安排得当,它可以成为学生接触社会、了解自然、发展兴趣的窗口。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成为多放几天假、多补几天课的借口。为此,各地要让春秋假“休得好”,就需要更细致地配套制度安排,避免春秋假沦为形式。
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将春秋假活动安排得既有意义又有趣味,避免“放羊式”管理,才能让春秋假发挥更大价值。对此,《意见》提出,依托云南红色文化、民族团结、生物多样性资源,支持开展红色教育、非遗传承、科普体验、劳动教育等实践教育活动,让假期成为“行走的课堂”。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公益场馆将免费或优惠开放,相关部门推出公益性研学线路,让假期成为学生立德、启智、健体、尚美、乐劳的生动载体。
春秋假是国家层面的部署安排,也是摆在各地政府面前的“共答题”。放一个让百姓满意的春秋假,也是对各地治理能力的一次“测试”。要让春秋假真正成为“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的好政策,就必须跳出“就教育论教育”的思维局限,从家庭、社会、政策协同的角度进行系统性设计。只要统筹考虑家庭的实际困难、学校的执行能力和孩子的成长需求,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就能让春秋假真正走进学生的生活,成为孩子的成长驿站,让孩子的童年更加丰富多彩。
伏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