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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西藏日报

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日期: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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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市地·日喀则       上一篇    下一篇

图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现场。本报记者 扎西顿珠 摄

图为人大代表在投票。本报记者 扎西顿珠 摄

本报记者 扎西顿珠

审议通过7件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18个工作报告,开展6项执法检查、7项专题调研,作出20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次……翻开2025年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日志,一组组扎实的数据、一幕幕生动的实践,清晰勾勒出服务大局、履职为民的鲜明图景。

在日喀则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紧围绕“两个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牢牢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忠实践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为不断开创日喀则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制度保障。

保证宪法遵守和执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常委会自觉扛起维护宪法权威、尊严与国家法治统一的使命担当,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将“维护宪法权威、践行宗旨初心”机关党建品牌融入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及代表等工作,常态化在常委会会议上安排宪法与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在学习、宣传和实施宪法法律上走在前、作表率。把依宪立法、依法立法要求贯穿每一个立法环节,确保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共组织4批次63人次进行宣誓,强化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

持续加强宪法法律监督,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推动备案审查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法规及立法性决定7件,实现日喀则市监委、法院、检察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破零”,本行政区域内报备主体全覆盖。严格审查市县报送的45件规范性文件,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开展备案审查跟踪指导、督导81次,培训98人次。

依法规范人事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共任免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11人次,接受辞职9人;任免日喀则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94人次,接受辞职8人,决定代理监委主任1人;批准任免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6人次。修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办法,依法补选代表22名,接受代表辞职24名,罢免代表3名。

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稳步推进良法善治

常委会坚持立法工作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好人大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顺利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4件、废止1件。目前,日喀则市有效地方性法规达17件,立法性质的决议决定5件。

严格遵守“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召开日喀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暨五年立法规划编制部署会,深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践。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到立法的全链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协商会41次,持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

制定城市公园管理若干规定,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对城市公园绿化、设施维护、景观、环境卫生、安全和文明游园进行全面规范,以法治方式推动城市公园管理水平提升。修改城市管理条例、城镇供水用水条例,废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公共设施维护、垃圾处理、车辆停放、城市“蜘蛛网”和水费收缴等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与管理制度。

制定租赁住房管理条例,细化行业部门职责职能,明确“以房管人”要求,明令禁止“一租了事”,生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运用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新期待。

履行法定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工作质效

常委会始终把推动日喀则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作为监督重点,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为“四件大事”“四个创建”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监督工作实效不断显现。

常委会听取审议日喀则市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工作、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等报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灾后重建领域不正之风整治等专题调研;跟踪检查“八五”普法决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专题调研,以法治手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围绕“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决算与预算调整方案;开展受灾县农牧业恢复、全市医共体建设专题调研;开展《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跟踪妇女权益保障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组织代表视察灾后重建,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

此外,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2025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情况报告;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跟踪土地管理法审议意见落实,夯实生态安全法治屏障。同时,听取市政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边境农牧产业发展和边民收入情况报告;开展边民互市贸易专题调研和陆地国界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亚东、岗巴边境特色产业项目,推动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走深走实。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常委会搭好平台、健全机制、强化服务,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为民履职,广泛汇聚民智民力,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进一步发展。

修订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深化落实“两个联系”,通过定期走访密切代表与群众的双向互动。常态化开展“代表群众接待日”活动,聚焦城市治理、医疗费用、教育均衡等民生问题,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全年共邀请240人次。在12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全年组织500余人次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修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通过召开交办会、座谈会等方式,按照“五落实”要求,压实责任,显著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针对加强艾滋病防控、重建拉孜雅江大桥、推进货车通检、优化城市绿化、支持牧业项目等重点建议,开展专项督办和集中视察,推动建议转化为实际成效。日喀则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的165件建议已全部办结。

常委会举办乡镇人大干部及基层代表履职培训班2期,培训200人次;组织代表参加全国及自治区人大各类培训5期,覆盖2000余人次;在上海、深圳等地举办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市人大代表101名。制定并实施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按要求发放履职补贴和误工补贴。组织市县乡三级1127名代表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演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引导地震受灾县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物资捐赠、建言献策等,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献智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