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藏政办发〔2025〕6号)规定,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初评、复评、评审专家委员会及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审议等程序,形成拟授奖成果及奖励等级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
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共30项,其中学术著作类拟授奖成果12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学术论文类拟授奖成果12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研究报告类拟授奖成果6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2月4日至10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拟授奖成果的真实性、权属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向评奖办公室提出。
提出异议的材料须客观真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无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未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对成果奖励等级或未获得奖励的情形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91—6920096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22号行政楼自治区社科联204办公室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工作日9∶30—13∶00、15∶30—18∶00
特此公示。
(名单请扫描二维码了解)
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