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格桑旺姆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志刚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马国营的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明马丹增的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张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格桑旺姆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凯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格桑旺姆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志刚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马国营的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明马丹增的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张波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格桑旺姆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凯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