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斯朗尼玛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 龚会才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 徐景浙的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利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卫强为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斯朗尼玛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
龚会才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
徐景浙的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利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卫强为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