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邓勇的绵阳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朱谊的绵阳市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韩忠明的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鞠雷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曾建军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聂林为绵阳市民政局局长;
范鹏林为绵阳市信访局局长;
陈洪芳为绵阳市经济合作局局长;
邓裕炜为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银登春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蒲玉春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姜南的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邓勇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胜元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燕为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