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等四部地方性法规修改意见的公告
日期:06-05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开展了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并将对其中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和生态环境法典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正。经认真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修正草案)》《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草案)》。现将四部地方性法规的修正草案文本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于2026年7月4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方式的,请邮寄至: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址:绵阳市园艺山子云路北段60号,邮编:621000,或传真至(0816)2212555;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的,请发送至:mysfgw@126.com。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