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烟头、玻璃……高空坠物如同“天降横祸”,轻则损毁财物,重则危及生命、危害公共安全。然而,证据缺失、监控盲区、责任界定模糊,却成为受害者揪出高空坠物“黑手”、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大“梗阻”。如何破解这一困局,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让“找不到人”不再成为维权路上的难题,近日,记者深入绵阳多个小区调查走访,探寻高空坠物破局之道。
□ 记者 曾晨
案例直击
高空坠物酿祸,维权陷入“无主”困境
家住涪城区水韵滨江小区的张女士,提起前两天从高空掉落的儿童玩具仍心有余悸。“虽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但高空坠物已不是第一次了,万一还有下次怎么办?”张女士回忆,两年前,一个铁环从天而降,导致阳台玻璃开裂,因现场无法排查出肇事者,物业以“不是责任方”为由拒绝赔偿,最终只能自掏腰包2000元更换玻璃。
相比于“钱包”受损,东金名苑小区王女士的遭遇则更像是一场“夺命惊魂”。她家住一楼,院子里铺设的一块布曾被高空掉落的烟头点燃起火。火虽及时扑灭,但因物业找不到“扔烟头的人”,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相比张女士、王女士,谢先生的损失就更为惨重。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谢先生将车停放在科技城新区绵兴东路的某酒店楼下,被高空掉落的玻璃砸中,导致车身受损,维修费用高达3万元。谢先生的维权却因“证据”问题,和物业公司沟通陷入僵局,目前,他已走司法程序,起诉该栋楼的业主(酒店)和物业公司,漫长的审理期让谢先生深感无奈:“花钱请了个律师,5月7日才立了案,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走访调查
监控“缺位”成梗阻,技防普及遇难题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三起案例中,受害者均面临同一个困境——无法找到侵权人,而核心原因在于监控“缺位”。据了解,传统小区监控多为平视角度,难以捕捉高层坠物的轨迹与具体源头,而专业的防高空坠物摄像头可实现自下而上的全景监控,精准锁定坠物来源,为维权提供关键证据。那为何小区不安装防高空坠物的摄像头呢?
记者实地走访绵阳多个小区发现,多数小区在防高空坠物摄像头安装方面存在明显“缺位”。采访中,家住东原观天下一期的市民苏先生直言,有时候也不是故意扔东西下来,或许是意外掉落。难道非要等酿成大祸,才觉得有必要安装防高空坠物监控吗?
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目前我国并无强制规定要求小区安装防高空坠物摄像头,仅鼓励有条件的小区自主安装。据统计,目前,绵阳已有99个小区安装了1439个此类探头,绝大部分小区仍处于“零覆盖”状态。
为何鼓励安装的技防手段难以普及?物业公司给出的答案高度一致——安装成本过高。一家物业工作人员坦言,单个防高空坠物摄像头成本约为1.8万元,这还不包括布线、上墙等配套设施费用,对于多数小区而言,这笔开支难以承担。
破局之路
技防赋能取证,多渠道破解安装困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防高空坠物摄像头的安装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业委会商议统筹、物业公司合同约定承担、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这笔钱究竟花得值不值,技防手段能否真正破解高空坠物取证困局?
跃进路某小区此前高空坠物频发,虽未酿成重大事故,却引发了诸多邻里纠纷。2023年,该小区与业委会充分协商后,在物业合同中明确约定加装防高空坠物摄像头,最终投入20余万元,安装了56个摄像头,高空坠物现象明显减少。
除了老旧小区“补装”外,部分新建小区则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2024年交房的九洲览山晓小区,由开发商统一配备了80余个高空摄像头,实现从楼栋顶层到地面的全方位监控。物业工作人员透露,此前曾发生一起装修坠物事件,正是通过监控快速锁定了相关业主,及时厘清责任,避免了纠纷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张女士所居住的水韵滨江小区,目前也正在推进防高空坠物摄像头安装工作,拟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已进入公示流程。“希望早日安装到位,过去发生高空坠物,我们只能逐户排查、楼道贴告示,却始终找不到‘凶手’,既对不起受害者,也容易引发业主不满。”该小区物业人员坦诚说道。
对无辜业主而言,若遭遇高空坠物“无妄之灾”,且难以揪出具体“真凶”,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四川盛豪(绵阳)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负有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发生的法定义务,若未履行该义务,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记者手记
高空坠物治理之难,核心在于取证之困。防高空坠物摄像头不仅能精准锁定肇事者,更是一种无形震慑。绵阳99个小区的探索证明,技术防范切实可行。期待更多小区把“头顶的安全”置于首位,不让没安监控成为业主维权路上最无奈的托词。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虽然法律法规对高空抛物者起到了威慑和惩戒作用,但如何根治高空抛物陋习,织密人们头顶上的安全防护网才是终极目标。法律是道德标准的底线,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从高空随手抛下的杂物看似“小恶”,却是一次次触及底线、试探红线的错误行为。法治社会里,没人能对失德如此坦然,人人都应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绝不以身试法。
遵纪守法,拒绝高空抛物;防范高空坠物,从我做起。只有让每一次抬头都安心,城市上空的那片宁静与自由才不会再次被砸碎。
普法课堂
认清“抛物”与“坠物”
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虽只一字之差,法律性质和后果却大不相同,高空抛物(主动抛掷)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物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加强防范
把“祸从天降”提前挡在窗外。给孩子立规矩,把“别乱扔东西”写进日常教育,言传身教最有效;给阳台加长加高防护栏,外窗加装牢固防护网,窗台不设晾衣架,鞋子不堆窗台边,让风无法“借物生风”。
把隐患消灭在“抛”之前。花盆、纸箱、易拉罐……统统“请”进室内,别让它们成为“空中炸弹”;检查空调外机、排水管是否松动,老旧窗框螺丝逐颗拧紧;检查窗沿、阳台有无裂缝变形,玻璃胶发黑立即更换。
装修期,给工人立“规矩牌”。装修进场先围蔽,阳台、窗户加设1.5米以上硬质围挡,防止砖块、水泥袋“飞”出去;垃圾不落地,指定专用电梯轿厢投放,严禁高空抛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