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各领域、全过程,深耕民族地区法治实践,让法治精神扎根羌乡大地,让法治力量护航乡村发展。
□ 记者 郑金容
法治思维解难题
地处北川羌城旅游区核心区域的石椅村,是羌乡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北川法治乡村建设的标杆。北川坚持以典型案例为抓手,让法治精神扎根基层、惠及群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石椅村的村史馆建设,便是生动实践。
然而当初,村史馆建设选址却遇到了一道难题——涉及3户群众的老房子。这些房屋虽不再是村民主要居所,却是大家心中珍贵的生产生活记忆,如何兼顾集体利益与群众合法权益,成为摆在村“两委”面前的首要课题。
“村级事务再大,也要守法治底线;群众利益再小,也要用法治护航。”石椅村党支部相关人员说,村“两委”严格遵循北川《乡村振兴村级法治建设规范指引》,第一时间召集村“法律明白人”启动规范化决策程序,挨家挨户走访座谈,倾听群众诉求,讲解法律政策。
“不能硬来,要把法律讲透、把道理说清、把情感拉满。”村“法律明白人”与村“两委”干部两次深入群众家中拉家常、讲法律、摆道理。通过真诚沟通、精准普法、贴心服务,终于解开了陈某某的心结:“原来我是不懂法律,担心权益得不到保障,现在干部们把法律讲得明明白白,我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愿意支持村史馆建设。”这一看似棘手的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了圆满化解,也生动诠释了基层治理中依法治理与村民自治有机统一的深刻内涵。
如今,石椅村村史馆已成为展示羌乡文化与法治实践的窗口。依托法治保障,该村带动片区农文旅融合发展,斩获35项国省级荣誉,连续8年实现“零上访、零刑事案件”,成为民族地区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标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法治筑基强保障
石椅村的实践,是北川全域推进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缩影。
过去五年,北川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和绩效考核,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49次部署法治工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0次召开会议,解决重大法治问题84项,高位统筹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北川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原则,制定《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苔子茶古茶树保护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防灾减灾救灾条例》等单行条例,编制《北川羌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出台《乡村振兴村级法治建设规范指引》,为乡村振兴划定法治红线、明确操作路径。
依托羌族非遗打造“禹有法”法治文化带,将法治元素融入羊皮鼓、羌绣等民俗载体,入选“四川十大重点培育法治阵地”;培育1199名“法律明白人”、235户“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羌山夜话”等形式普法,推动法治与民俗深度融合。
1434项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时限缩短94.35%;构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打造“三羌共治”等调解品牌,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聚焦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889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504件、涉及金额800余万元。数字赋能延伸触角,“云上石椅”“禹有法”专栏和24小时智慧法律服务超市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法治赋能促振兴
五年来,北川凭借创新、有效的法治实践,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县巩脱衔工作持续保持全省“好”的行列,法治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并成为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实保障。
“我们创新探索‘法治+乡村振兴’模式,将法治建设全方位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法治理念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石椅村便是这一模式的生动样本。”北川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北川将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法治引领,优化治理效能,认真实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做强“禹有法”品牌,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持续干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好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