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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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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富乐实验中学朝阳校区开展2026年春法治宣讲活动

日期: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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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教育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吴兰)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全体师生法治观念与自我防护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3月9日,游仙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富乐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刘沫汝女士走进朝阳校区,为全体师生开展了以“法治护航成长 安全守护青春”为主题的2026年春法治专题讲座活动。

  刘沫汝结合自身检察工作经验和中学生认知特点,采用“案例解析+法条解读+互动引导”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知识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紧密结合,让法治教育入脑入心。

  宣讲过程中,刘沫汝重点围绕学生欺凌和自我防护两大核心内容展开。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热点问题,她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多种表现形式,深刻解读了校园欺凌的危害——不仅会对被欺凌者造成身体损伤与心理创伤,施暴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明确“年龄不是犯罪的‘免死金牌’”,警示全体学生坚决杜绝欺凌行为,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不做受害者。

  在自我防护环节,刘沫汝结合青少年成长规律,为同学们传授了实用的防护技巧,引导大家牢记“保护自身安全永远摆在第一位”,遇到欺凌或危险时,要保持镇定、不盲目对抗,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学会保留证据,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她还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明确校园欺凌不再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而是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同学们的法治敬畏之心。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既是落实法治副校长职责、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的具体举措,也是富乐实验中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筑牢青少年法治防线的重要行动。活动有效提升了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防范能力与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富乐实验中学将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案例研讨等活动,推动法治精神在校园落地生根,让每一位青少年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明辨是非、坚守底线,健康成长、逐梦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