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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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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绵阳日报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召开《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绵阳市秸秆禁(限)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及征集听证代表的公告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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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召开《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绵阳市秸秆禁(限)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4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第五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通告(征求意见稿)》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意见建议。

  《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其起草说明见绵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y.gov.cn/mysrmzf/c100031/202603/374063cc618244b1b5ecb212e88806ee.shtml。

  四、听证代表资格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及确定

  (一)听证代表限定20人。

  (二)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听证代表,名额不足则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听证代表的名单将在市政府官网上公布。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7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mydqhjk@sina.com,或将纸质报名表提交至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109办公室)。

  七、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听证代表资格。报名后未遴选为听证代表的,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听证代表名单于召开听证会7日前向社会公布。

  (二)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秸秆禁(限)烧政策相关情况,围绕《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准备书面建议材料。

  (三)听证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资格。

  联系人:那茜,联系电话:0816-2222840。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