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营销等岗位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日期:01-22
根据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兰明嘉等同志到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咨询:代女士、0816-2417327
邮箱:xin.dai@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