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绵阳市气象服务中心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
绵阳市辖区内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点及其附近。
三、作业设备
WR-98型车载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等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
四、发现弹药残体处理办法
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火箭弹残体,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人影机构报告,严禁擅自搬运、拆卸或私藏。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人影机构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绵阳市气象服务中心电话:0816-2860098
绵阳市气象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