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街道,西至现状高速公路,北临青龙山,东侧及南侧均以芙蓉溪为界。涉及《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E—09详细规划单元,总用地面积约325.4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面积约140.78公顷。
二、规划内容
(一)规划定位
生态文旅康养区,滨水创合栖居地。
(二)规划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140.78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1.6万人。
(三)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两轴、双心四组团”结构布局。
“一带”:芙蓉溪文旅康养生态带。
“两轴”:城镇发展轴、文旅康养发展轴。
“双心”:滨水绿心、居住核心。
“四组团”:轨交基地组团、滨水宜居组团、居住教育组团、滨水文旅康养组团。
(四)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规划形成1个十五分钟生活圈,3个五分钟生活圈,配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终生教育、文化活动、体育健康、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其他设施。
(五)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一横两纵”的主次干路网。
一横:芙蓉溪旅游环线;两纵:高速公路、规划道路。依托芙蓉溪亲水空间及芙蓉溪旅游环线等城市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设置慢行交通网络,串联主要公共绿地公园、居住区、商业区。
(六)开发强度
规划新建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1.8;规划新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2.5;规划新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上限控制在2.5;其他各类配套设施(公用设施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等)按相关规范执行。
三、公告情况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绵阳市游仙区E—09单元详细规划》进行公告。
(二)本规划按照法定上位规划、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备查的相关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六)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公告地点
1.规划范围周边地段
2.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公示栏
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s://zrzyhghj.my.gov.cn/)
(八)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九)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附1号)。
(十)咨询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0816-2858235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