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30日上午在纽菲林酒店8楼孟林厅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潘德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5,546,683.6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6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基本建设规划>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以下简称“占比”)100.00%。同意修订本行2025-2027年基本建设规划。
2.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本行吸收合并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六家农商银行依法解散并注销法人资格,改建为吸收合并后本行的分支机构;原六家农商银行的全部资产、业务、资质、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吸收合并后的本行承继。
3.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绵阳市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工作实施小组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成立绵阳市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工作实施小组并确认小组人员名单。
4.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吸收合并工作方案。
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绵阳市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工作实施小组组织实施<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方案>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授权绵阳市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办理筹建和开业相关事项。
6.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吸收合并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合并组建的必要性,并得出可行结论。
7.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明确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的对象、基准日、程序等。
8.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期间的经营成果,由完成合并后的本行承继,并按以下方案处置:如经营成果为亏损,则列入完成吸收合并后的本行所有者权益的本年利润科目,待有盈利时进行弥补;如经营成果为盈利,由完成吸收合并后的本行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9.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股份处置意见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原股东股份处置意见如下:(1)对符合股东资格的本行原股东,其所持有的股份按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并分配后的每股净资产,在量化后继续作为吸收合并后的本行股份;(2)对不符合股东资格(监管部门认可的除外)或者符合股东资格但不愿意成为合并后本行股东的原股东,按照市场化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将所持股份转让给符合股东资格的受让方或采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处置。
10.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净资产处置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本行接受被吸收合并的六家农商银行委托,聘请中介机构负责实施本行及被吸收合并的六家农商银行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净资产处置等事务。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授权本行董事会审议决定吸收合并需要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及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北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授权本行法定代表人签署吸收合并过程中需要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若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变动,无法履行职务,则授权本行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人员签署,相关法律后果由本行承担。
13.审议通过《关于<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股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1,485,546,683.62股,占比100.00%。同意本行定向募股方案:(1)向被吸收合并的六家农商银行原股东进行定向募股,使其成为本行股东;(2)定向发行新股募集符合入股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股东。
特此公告。
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