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期限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和期限: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平武农商银行第一会议室,地址: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新区下街。
二、会议召集人
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表决方式
记名投票表决。
四、参会人员
(一)截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17:00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大会见证律师;
(四)嘉宾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撤销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的登记事宜
本行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以下要求办理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下午15: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三)登记地址: 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新区下街(平武农商银行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需提供的相关手续及注意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股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股权证》(代理人为本行股东的,持本人及委托人的《股权证》;代理人非本行股东的,持委托人的《股权证》。下同)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
2.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权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企业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权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代理自然人股东股份(包括本人股份)之和,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2%(354.47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东股份(包括本人股份)之和,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1772.34万股)。
(五)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青玲,联系电话:13981128097
李亚秋,联系电话:13658125070
七、会议报到事宜
已报名登记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凭以下手续按时出席会议:
(一)本人亲自出席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股权证》参会。
(二)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股权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会。
(三)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股权证》、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四)为确保会议按时召开,请参会人员提前30分钟入场,并携带相关证件,验证登记入场。
(五)会议联系人
李 丽,联系电话:15881693102
李亚秋,联系电话:13658125070
八、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的,平武农商银行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