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暖心加码 圆海西职工安居梦
日期:04-13
本报讯(记者 马琴 通讯员 吴承坚) 今年以来,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职工住房需求,结合地区实际推出三项惠民新政,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与覆盖人群,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新政于2026年4月13日正式实施,让更多缴存职工共享政策红利。
针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改善性住房的缴存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且征信良好的,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双职工家庭提高至100万元。同时,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和“柴达木英才”重点倾斜:二孩家庭单职工最高可贷90万元、双职工110万元,三孩家庭单职工最高可贷100万元、双职工120万元;“柴达木英才”中A类人才单职工最高110万元、双职工120万元,B类人才单职工最高100万元、双职工110万元,C类人才单职工最高9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
同时,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户(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额度为3000元,当年未提取额度不结转至下一年度。职工办理时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名下社保卡或I类借记卡、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此外,新政还拓展提取用途,支持支付购房契税。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总额,且同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职工需在完税证明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提取,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需保留1个月汇缴额。办理时提供完税证明(契税)发票、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据了解,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正加紧做好系统对接、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新政如期实施。此次政策调整是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民生关切、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将惠及更多缴存职工,助力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持续提升全州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