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思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青海青轩商贸有限公司、德令哈乾贵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1月25日,我方欠付贵司款项如下:德令哈思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59,981.07元,青海青轩商贸有限公司6176元,德令哈乾贵汽车维修有限公司6680元。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周一至周五),携带债权凭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信息,至我方财务部办理债权确认及主张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方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将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并调账,后续不再支付。
联系方式:0977—8217589
特此公告
德令哈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