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盗刷医保终获刑 法官支招守护“救命钱”
日期:11-14
本报讯(记者 许正昭 通讯员 李莺) 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刷医保资金牟利的案件。多名格尔木参保人员的医保卡,竟在山西省多家药店被异地盗刷,涉案团伙已被依法惩处。
经审理查明,2025年3月,被告人杜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微信结识上游犯罪分子赵某,按其要求加入由赵某管理的“医保开工群”。群内人员“娜娜”(身份不详)提供参保人身份信息后,杜某某纠集辛某等人,通过远程控制APP登录被害人医保账户,于3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山西临汾、运城、太原等地药店,盗刷翟某某等7名被害人医保卡资金,购买片仔癀、安宫牛黄丸等药品并部分套现。涉案药品经姜某转售后,销售所得以“U币”形式转交“娜娜”,形成非法获利闭环。
法院认为,赵某、杜某某、姜某、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刷医保资金,其中赵某等三人涉案数额巨大,辛某涉案数额较大,四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案件事实及各被告人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四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并处3000元至8000元不等罚金。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一是严守保管底线,妥善看管医保卡及电子医保码,不泄露密码和身份信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核查账单、开通消费提醒,发现异地或异常交易立即向医保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二是杜绝违规行为,不冒用他人医保卡牟利,也不将本人医保卡交由他人使用,避免触犯法律;三是及时处置风险,医保卡遗失、损坏或停用后,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挂失补换,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