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海西州委书记、总林(草)长竺向东,州委副书记、州长、总林(草)长乔亚群共同签发题为《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2025年第2号总林(草)长令,要求各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明确行业监管、压实企业主体“三方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筑牢森林草原生态建设成果。明确海西州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总林(草)长令从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压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各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明确行业监管、压实企业主体“三方责任”。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预警监测与信息发布,统筹推进防火巡护、火源管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火灾扑救及案件侦破等全链条工作,确保责任无死角、工作无盲区。
二、从严管控野外火源
要严禁违规野外用火:防火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点烛煨桑、燃放孔明灯、烧火驱兽、生火取暖、烧荒烧地、焚秆积灰、焚烧垃圾、野炊露营、吸烟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要规范审批涉火作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防火区域开展施工、勘察、生产生活等易引发明火的涉火作业,须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爆破等高危活动的,需经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要强化人员管控:防火期内,进入防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与义务,自觉接受防火检查站点的登记核查,主动扫描“防火码”登记备案,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进入防火区域。
三、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区党委、政府要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将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关键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排查整治落地见效。各责任主体要重点加强交通道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线、通讯设施等火灾高发地段、重点目标及重要设施的日常巡护与安全检查,要特别关注“三北”工程项目建设物料堆放场地等易燃区域,按标准设立防火隔离带、配备防火器具,及时清除周边可燃物,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全消除。
四、强化应急准备与科学处置
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要加密火情监测频次,定期检修维护防灭火设施装备,足额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各类扑火队伍要加强实战化训练演练,做好随时扑火准备,必要时实行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提升快速反应能力。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报告;相关单位要立即核查火情,迅速采取科学扑救措施,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坚决杜绝小火酿成大灾。
五、深化防火宣传教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高频次播报防火令、火险预警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发送警示短信。同时,结合地域特点开展集中宣传、双语宣传、马背宣传等特色活动,在林区和草原沿交通道路设立语音感应警示设备,推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筑牢全民防火思想防线,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防火氛围。
六、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