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往来款项账龄年限较长且无法与对方公司取得联系,现对以下往来账款进行核销处理:
一、应付账款
(一)德令哈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青海联创科技电气有限公司,金额3000元,账龄10年以上
(二)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金额144250元,账龄10年以上
(三)德令哈市浙江工业园孵化基地(一期)项目:西宁永城工程设计咨询公司,金额23000元,账龄10年以上;上海瀚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金额57260元,账龄10年以上
二、应付欠款
(一)1.德令哈市浙江工业园孵化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博瑞特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金额45700元;2.青海聚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额79903.71元;3.青海杭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金额20000元;4.重庆兄弟建设有限公司,金额1534281.56元
(二)德令哈市光伏提水人畜饮水和牧业灌溉建设项目: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金额70000元。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45日内,如对上述账款核销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逾期将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联系电话:0977-8219571
特此声明
德令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