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单位和个人: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2802015082053B)在此郑重声明,有关下列项目的应付款项处理即将进入最后催办阶段:
1. 文化广场拆迁费;
2. 人民商场拆迁费;
3. 拆迁补偿费;
4. 州财政局人民广场体育广场安置房借款;
5.定金、中心广场拆迁费;
6.西海公园人工湖土方工程款;
7.昆仑路排水工程款;
8.旱厕质保金青海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驻格尔木;
9.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部加层质保金;
10.破路保证金、押金、慰问金、市医管局、市社保局、唐勇、王军海、马志林、借方五牌一图、房产交易手续费、付制作五牌一图款、收德尕路路灯赔付款;
11.青海扬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行登记费、尚玉萍。
现登报声明。即登报声明之日起,尽快前来我局办理相关的应付款手续,限期为半年,逾期我方依法将剩余应付款项上缴财政,视为自动放弃追索权利。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977-8228851
联系人:曾富东
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