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高海源同志不再担任政协
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决定
(2024年11月19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人事变动及本人辞呈,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高海源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邹晟等同志不再担任政协
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4年11月19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按姓氏笔画排序):
邹晟、普华太(藏族)2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卫东等同志不再担任
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11月19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十四次常委会议决定(按姓氏笔画排序):
卫东(蒙古族)、马程程(女,回族)、马丽霞(女,回族)、巴华谦(藏族)、达木加(女,蒙古族)、吴波、张玉兰(女,藏族)、张世义、周飞、桂家学、党军、龚芳(女,蒙古族)、赞红(女,蒙古族)13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政协
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11月19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按姓氏笔画排序):
增补王大磊、王财斌(藏族)、田立红、苏凌(藏族)、高永红、徐进6位同志为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王财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年11月19日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王财斌同志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教科文卫和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
田立红同志任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苏凌同志任大柴旦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波同志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邹晟同志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教科文卫和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
普华太同志政协海西州第十四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和台侨侨眷委员会主任职务。